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即“双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按月通报各地区“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双公示”报送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对2023年各市、省有关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3月5日,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就“双公示”信息报送、信用修复、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失信惩戒措施等工作任务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双公示”信息报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确定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在信用修复、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以及失信惩戒措施等工作的落实方面达成共识,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处、项目推进中心,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省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总队、省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