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清明节注意食品安全 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专栏风险提示
来源:信用中国  |  发布时间: 2021-09-28

清明临近,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的人数增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广东、浙江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祭祖食品食用需谨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烤乳猪、白切鸡、青团等是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极易引起变质。因此,在购买祭祀食品时,要看商店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来历不明的食物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应拒绝购买;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购买祭祀食品,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前应观察食物性状,变质食品不可食用,未变质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针对有些市民喜欢自己制作祭拜用品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容器应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在选购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应禁止购买和食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提醒,春季易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性反应,家庭聚餐时避免暴饮暴食,脾胃虚寒的人要慎食海鲜;同时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市民外出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立即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向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另外,如果市民发现身边的商家有这些问题:包括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凭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等,你可以用手机将无证单位的门面招牌拍摄下来,向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