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洪洞县赵城昭阳洗煤厂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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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王全拽 | 发布时间 | 2021-01-07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洪证经字第614号 |
立案时间 | 2021-01-06 | 案号 | (2021)晋1024执恢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3000001元及至偿还结束之前的相应利息。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未履行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