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梁利娟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4民初948号 |
立案时间 | 2021-01-20 | 案号 | (2021)晋1024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张强向原告陈洪雁赔付车辆维修费2000元;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洪雁赔偿车辆维修费43225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未履行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