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洪洞县宏英泰黄河甲鱼养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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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郭立军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1024民初1861号 |
立案时间 | 2022-01-14 | 案号 | (2022)晋1024执恢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699.9万元,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借款利息,被执行人郭立军、霍云岗、郭蝶儿、郭红海、李秀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60795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未履行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