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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年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求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3000000元及至偿还结束之前的相应利息。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性别
企业名称 洪洞县永利盛煤化有限公司
案号 (2021)晋1024执恢1号
未履行部分 暂无
地域名称 山西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洪证经字第6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113270680M
法定代表人 孔祥俊
法人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发布时间 2021-01-07
法人身份证号码 142625196608191352
立案时间 2021-01-06
已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