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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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张红卫风险保证金50000元;二、驳回原告张红卫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山西天天达速递有限公司洪洞分公司的反诉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未履行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性别 | |
企业名称 | 山西天天达速递有限公司洪洞分公司 |
案号 | (2021)晋1024执恢161号 |
未履行部分 | 暂无 |
地域名称 | 山西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民终78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4MA0GRMUBX4 |
法定代表人 | 范红刚 |
法人身份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法人身份证号码 | 142625197708052055 |
立案时间 | 2021-05-08 |
已履行部分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