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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年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西鑫博锅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洪洞县金盛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91447元;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性别
企业名称 山西鑫博锅炉有限公司
案号 (2021)晋1024执90号
未履行部分 暂无
地域名称 山西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4民初237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00785848844H
法定代表人 杨军员
法人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发布时间 2021-06-07
法人身份证号码 142625198206193936
立案时间 2021-01-26
已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