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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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699.9万元,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借款利息,被执行人郭立军、霍云岗、郭蝶儿、郭红海、李秀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6079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未履行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性别 | |
企业名称 | 洪洞县宏英泰黄河甲鱼养殖有限公司 |
案号 | (2022)晋1024执恢15号 |
未履行部分 | 暂无 |
地域名称 | 山西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1024民初186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467231044X3 |
法定代表人 | 郭立军 |
法人身份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法人身份证号码 | 14260119800608171X |
立案时间 | 2022-01-14 |
已履行部分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