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失信惩戒榜单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年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偿还原告洪洞县新丽都装饰城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人民币327115.54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性别
企业名称 洪洞县大槐树镇新丽都装饰城雷士照明批发中心
案号 (2023)晋1024执65号
未履行部分 暂无
地域名称 山西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1024民初276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1024MA0JBE2K9K
法定代表人 贺长生
法人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发布时间 2023-03-07
法人身份证号码 142625197309070010
立案时间 2023-01-09
已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