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上二手车交易平台,发布虚假的车源信息。
以物美价廉的二手车为诱饵,骗取受害人的定金。
近日,烟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这名骗子。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17日,烟台龙口市民戚某某在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款车,通过微信与卖家协商后,谈好以6500元的“低价”成交,并预先支付了定金3500元。第二天,当戚某某如约按照卖家提供的地点去济南提车时,对方却失联了,感到受骗的戚某某遂向警方报案。
循迹追踪 异地抓获
烟台反诈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市县两级联动机制,指导龙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对此案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对嫌疑人的微信账号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抽丝剥茧后,成功锁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及其活动轨迹。6月23日19时许,反诈民警循迹追踪至威海市某地,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6 岁, 黑龙江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在网上发布虚假卖车信息,分别诈骗戚某某、李某某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烟台龙口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反诈小贴士
1、 设饵撒网,引人上钩。在一些正规网站或交易平台上发布虚假的二手车照片信息,借着正规网站的外衣,骗取人们的信任。
2、 花言巧语,引君入瓮。对自己的诚信夸大其词,利用人们贪图便宜心理,诱骗交付定金。
3、 定金到手,溜之大吉。一旦得逞后,骗子立即切断联系,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