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召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行政审批局、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作交流发言,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双喜、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曹增和讲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过去一年,省教育厅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诚信档案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法人诚信记录档案制度等,做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据可查,有据可依。省财政厅出台《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依托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建立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省住建厅出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单位信用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开展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质量安全、消防设计质量验收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设计、招投标、安全生产、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等领域出台信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10余件,初步构建了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框架。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业一查”、“信用+智慧”监管,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桩”作用,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省行政审批局优化升级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发“综合监管”子系统,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参考。省税务局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政策措施,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从资金供给端发力,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群体特点及行业特色,开发基于平台网络和数据的纯信用信贷产品,提高平台融资效率和企业服务体验。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曹增和指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方向进一步明晰、数字化进程不断加速、法治化水平逐步提升,诚信文化建设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下一步,要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围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增加征信有效供给。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类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切实提高征信合规和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数通三信”助力乡村振兴“2+N”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诚实守信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双喜强调,过去一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我省推进“清廉山西”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结合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抓好落实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实现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及市级层面的数据交换,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支撑信用应用。二是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数据处理能力,优化数据制度,实现贷款流程全线上办理,做到数据通、模型通、系统通。三是在政务服务中继续深化各项信用举措,通过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等手段,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四是推动信用便民惠企多场景应用,将信用应用到旅游、医疗、金融,以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赋予信用工作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五是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六是实现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两个“突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举措,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