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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多人被法院传唤!
专栏本县新闻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洪洞)  |  发布时间: 2022-04-26
洪洞县人民法院

关于敦促涉洪洞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公告(第一期)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秩序稳定协调,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敦促下列涉洪洞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报告有关事项,接受、配合我院开展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各被执行人可主动到洪洞县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归还贷款本息。对借款负有担保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督促债务人积极偿还本息,在债务人无能力全额清偿贷款本息时,应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短期内还款存在困难或暂时不能全额还款的,可主动到洪洞县人民法院或洪洞县农村商业银行承贷网点协商处理,制定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二、如未主动进行还款或协商达成协议,在执行案件的推进中我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采取冻结措施,对其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等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措施,对有财产执行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侦查。
三、不良后果。恶意拖欠金融借款的借款人、担保人将承担以下后果:如逾期拒不到庭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公告曝光。并视情节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所有借款人(担保人)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影响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等,请尽快偿还不良贷款本息,避免给自己的声誉及经济带来损失,失信、赖账、骗贷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如有疑问,请到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咨询。
涉洪洞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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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列被执行人尽快与本院取得联系,及时履行义务,若在本公告发出时已经履行义务的,请及时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办理结案手续的,请忽略。


送达公告:本院在受理上诉执行案件后,已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若未收到的请及时与本院取得联系,未向本院联系的,本公告即为送达上述材料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0357-5566933特此公告。
   洪洞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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