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1月4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精神和省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传达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灾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工作的紧急通知》,研究《洪洞县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试行)》,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临汾市委副书记、洪洞县委书记黄巍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安排,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经济监测调度,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决战四季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凝聚大保护合力,坚决把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会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在领会省纪委工作报告精神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省纪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全会的相关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持续巩固拓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灾后重建修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审核查验,确保上报数据精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重建修缮工作,各项建设工作必须要以安全为前提,不间断地进行安全巡查、隐患排查、隐患消除,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进展、资金使用等工作正常推进。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洪洞县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强化监督和执法检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按照量化问责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推动全县大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