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税务局得到数据,2018年上半年,共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源28起,认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71份,涉及税额4091万元,认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份,涉及税额944万元。这组数据清晰反映出市税务部门打骗打虚工作成果。
“为规范税收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社会经济转型健康发展。市税务部门不断增强履职担当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上级下发案源为工作核心,积极拓展自选案源,有效遏制骗税和虚开发票违法犯罪猖獗势头,最大限度的挽回国家税款损失。”市税务局打虚打骗工作负责人王晓南介绍。
据了解,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市税务局积极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配合,紧紧依托“四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结果反馈机制,做到资源互补、协同作战,形成了打击骗税和虚开发票专项工作的强大合力。具体做法是,税务部门负责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筛选比对,对发现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进行立案检查。人民银行主要提供涉案企业、个人开设银行账户信息,并协调各商业银行提供涉案企业、个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交易明细数据。公安机关提早介入案件查办,为快速开展案件查处和取证工作提供保障。上半年,税务部门共检查银行账户100余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企业26户,公安机关参与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20人次,抓捕犯罪嫌疑人8人。
通过“税警关银”密切配合,成功查处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件。该团伙在我市先后注册成立四家公司,利用虚假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进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办过程中,税务检查人员通过发票检查和请求外地税务机关协查,确定了企业取得的抵扣凭证为伪造的虚假发票;银行提供的资金交易流水显示,企业当日收取销货款后交易资金不沉淀,存在资金回流情况;由于该案件涉及税额巨大,根据税警联合办案机制,税务局提请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公安机关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迅速将该案件涉案人员抓捕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对联系、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余份,涉案金额1.8亿元,涉案税额3000余万元。
下一步,烟台市税务局将继续依托“四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的高压态势,把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与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