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烟台市交警部门传来消息,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市区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渣土运输车交通违法攻坚行动。加强渣土运输车通行管理,对于渣土运输车辆非法入市、野蛮驾驶、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行动中,市交警支队将利用烟台交警智慧交通云平台,科学分析违规违法运输车辆的运行规律和特征,推送路面执勤一线民警,提升查控效能。
市交警部门将在辖区重点施工工地、重点企业、重点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路段,落实专人建立24小时勤务制度,确保存在未办理通行手续、装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渣土运输车辆不进出施工工地。
市交警部门对渣土车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遮挡污损号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实时监控抓拍和检索取证;对未取得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按非法入市予以抓拍。对查处的渣土车非法装载、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抄告制度,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从事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一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型车辆经历,并不得有以下行为:
(1)本记分周期内有十二分记录的;
(2)有酒驾、毒驾、肇事逃逸记录的;
(3)近五年内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车辆未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城市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车辆临时通行证》。
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车辆临时通行证》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24小时禁止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