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经济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经世济民,信用共守。在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信用体系的建设正逐步成为改革炙手可热的突破点和基础性工程。中国农村信用体系是指为解决农户因天然缺乏可担保与抵押物而难以获取发展生产所需信贷的难题,在收集农户信息、建立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制定相应规则并依据信息甄别评定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供金融机构据以发放农村信用贷款的征信和融资体系。目前,全国多地已初步建立起或正在探索农村征信体系,以支持无须担保抵押的涉农小额信用贷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改革的试点在中国的土地上铺展开来,为最朴素勤劳的农民带来播种的希望和收获的喜悦。
自古以来我国的农民都是朴素、可贵、讲信用的,但长期缺乏抵押担保,出现现实中拥有信用仍无法获取生产所需资金的困境。中国农村信用体系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此项问题,在收集农户信息、建立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制定相应规则并依据信息甄别评定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供金融机构据以发放农村信用贷款的征信和融资体系。这样一来无需农户提供抵押和担保,仅凭信用放款,本质上是一种信用资本化的过程。
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中,一些存在的问题引人重视、思考。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域文化各异农村信用体系在形式方法、惠农实效上的推进程度参差不齐。
导致推进主体较混乱、评定规则不甚合理、群众工作不能完全到位”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
另一方面,我们实际上观察到农村信贷需求主要集中于有志发展种植养殖的经济能人。由于产业滞后,多数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户的信贷目的集中在建房上,未来有收益和增值的有效信贷需求匮乏。进一步思考,中国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不是有必要做、是不是各地都可以做、是不是各地都可以按照统一的模式来做?信用体系如何在传统商业金与民间熟人借贷的中间地带准确定位?乃至最终问及中国农村到底需要怎样的信用体系?都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农村信用体系生存与定位存在一个普遍性质疑:当今中国农村的信用环境已经呈现成熟的二元形态,即传统商业金融和民间熟人借贷并存的状况在此前提下是否还有建设、发展农村信用体系的必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需要从信贷可获得性、业务规模可拓展性、风险监测与可控性三个维度对农村信用环境中的这三个体系逐一对比。一旦到传统商业金融在信贷方面以需求抵质押和担保为重要特征,而无论是以宅基地、房产还是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各地强均有探索但仍由于法律限制、确权不够、无活跃交易市场无法估价等众多原因而导致收效不足,在信贷可获得性方面对农户构成了限制。民间熟人借贷有深厚的基层风俗习惯支撑,有资金缺口时找亲戚朋友周转,有着较强的可获得性,但一方面主要用于消费性资金需求(如住房翻修、医疗教育等)和小额生产周转资金需求(如化肥种子、农用机械等),稍大规模的业务拓展资金(如建设厂房、人员薪酬等)则很难全部通过熟人借贷;另一方面其资金借贷均不纳入监管机构检测,容易造成小则邻里失和大则社会治安和连锁债务的问题,隐藏风险较大。而农村信用体系基于征信和识级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可得性高且授信额度可调整、可拓展,更可以与有抵押担保的成分结合创造出新的信贷产品、整个环节都在风险监测和可控的范围内进行。可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然有其建设的必要性。并且要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中,在传统商业金融和民间熟人借贷两个固有农村信用形式中找准自身的定位和优势所在。
农村信用体系在多个维度上都比较有优势,虽然建设初期无论是各部门统筹协调还是信息采集、归档、评级的成本均异常之高,进入难度较大。但一旦建成,为农户发放信用贷款的环节将十分便捷高效,建成之后除却农户方便信用贷款、机构获取信贷收益外,另一重要收效在于利用资金信贷这一工具有效培育起了农村信用氛围和土壤,为各类农村社会管理和更进一步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环境基础,这是收益之外部性。成本和收益的双置外部性使得其建设推动须得政府、人民银行等公共性质部门定决心、下强力,是传统金融机构、民间自发难以有效形成的。应当说,找准定位和空间,由公共部门推进、各机构和农户协调配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很有必要和前途的农村金融基础性工程。
农村信用体系由各地人民银行支行独自包办或仅与基层政府合作,对其自身而言费时费人工,成本极高却并不参与信贷发放、不带来直接收益,可能有做的积极性,但很难有做真、做实的动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需加大政府、人民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任和联系。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人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与创建,鼓励发放无抵押免担保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走上新的台阶。(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