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落实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提高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一环。靖宇县编办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促使事业单位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是严格登记管理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突出登记信息核实,在登记过程中对事业单位名称、负责人、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单位住所、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真实有效。主动提供服务,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用监督。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明确包括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情况、重大事项等内容在内的需公示信息及时在靖宇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合法、真实、及时、准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厘清单位职责任务,规范单位运行。创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编制业务事项清单。事业单位“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将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
四是注重信息异常收集,做到监管结合。将日常评价与集中评价相结合, 注重日常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的汇总。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日常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针对未在法定时间内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业务活动开展不到位等情形,做好异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是建立异常信息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将存在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异常名录,责令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将已整改到位的单位及时调整出台账,新增的异常单位及时添加并进行公示。(靖宇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张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