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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恒申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市监罚字【2020】22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秦皇岛恒申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689295725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宋法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 使用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的起重机械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7-09 处罚机关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613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613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即“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我局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起重机械:2、罚款100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