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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洪〕煤安罚〔2024〕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MA0GR77L4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白金亮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安全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1、20102综采工作面43#单体液压支柱上π梁接顶不实,违反20102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第23页第三条单体液压支柱要打直升紧,单体液压支柱打设要成一条直线,间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直线度偏差不超过±100mm,柱把朝向一致,柱阀注液端朝向采空侧,初撑力不低于11.5MPa,π梁接顶要严实,单体液压支柱间上好防倒装置。2、20102回风顺槽风门关闭不严。3、三采区运输巷迎头综掘机机载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护罩变形严重,且综掘机一运喷雾有一个喷头不出水。4、20103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搭接点处机头、旋转部位无警示牌。 罚款金额(万元) 8.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2 处罚有效期 2024-12-07
公示截止期 2027-11-22 处罚机关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20102综采工作面43#单体液压支柱上π梁接顶不实,违反20102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第23页第三条单体液压支柱要打直升紧,单体液压支柱打设要成一条直线,间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直线度偏差不超过±100mm,柱把朝向一致,柱阀注液端朝向采空侧,初撑力不低于11.5MPa,π梁接顶要严实,单体液压支柱间上好防倒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2、20102回风顺槽风门关闭不严;3、三采区运输巷迎头综掘机机载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护罩变形严重,且综掘机一运喷雾有一个喷头不出水。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4、20103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搭接点处机头、旋转部位无警示牌。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一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合并处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8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