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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俊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应急罚〔2024〕执法8-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红俊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142************411 违法行为类型 疏散通道封堵类违法
违法事实 3、焦化厂脱硫脱硝4#装置加药点疏散楼梯口堆放物料,影响疏散。 罚款金额(万元) 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9 处罚有效期 2024-12-04
公示截止期 2027-11-19 处罚机关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3、焦化厂脱硫脱硝4#装置加药点疏散楼梯口堆放物料,影响疏散。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及《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