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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鑫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住建罚字〔2024〕第0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洪洞县鑫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MA0K7T0M2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姚虎虎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由洪洞县鑫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洪洞县供热管线工程项目,临时堆场场内部分裸露土未苫盖,地面和通行道路洒水不及时,未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造成扬尘污染。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5 处罚有效期 2024-08-20
公示截止期 2025-08-05 处罚机关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处罚内容 由洪洞县鑫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洪洞县供热管线工程项目,临时堆场场内部分裸露土未苫盖,地面和通行道路洒水不及时,未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造成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做出: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