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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安平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应急罚〔2024〕稽查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范安平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142************758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4年2月4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19 处罚有效期 2024-03-05
公示截止期 2025-02-19 处罚机关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内容 2024年2月4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