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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伟云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应急罚〔2024〕稽查-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洪洞县伟云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662380356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小丽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14日,1、施工期间未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在未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情况下进行临时用电作业;2、施工期间未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在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票》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30 处罚有效期 2024-02-14
公示截止期 2025-01-30 处罚机关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2024年1月14日,1、施工期间未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在未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情况下进行临时用电作业;2、施工期间未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在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票》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违反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