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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住建罚字〔2023〕第02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洪洞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925408091938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福茂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经查,由洪洞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建设的洪洞县三处绿地游园(初心园、清风园、鱼水园)建设工程项目,该政府工程建设单位未进行招投标、未办理工程监督注册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 罚款金额(万元) 42.46344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09 处罚有效期 2024-01-24
公示截止期 2025-01-09 处罚机关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处罚内容 经查,由洪洞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建设的洪洞县三处绿地游园(初心园、清风园、鱼水园)建设工程项目,该政府工程建设单位未进行招投标、未办理工程监督注册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你单位处罚72462.72(柒万贰仟肆佰陆拾贰元柒角贰分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对你单位处罚20万元(贰拾万元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你单位处罚144925.44(壹拾肆万肆仟玖佰贰拾伍元肆角肆分整),对你单位直接责任人(杨福茂)做出:7246.27(柒仟贰佰肆拾陆元贰角柒分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