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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杏源堂大药房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市监罚字〔2022〕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洪洞县杏源堂大药房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MA0GW7B3X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郝川川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 经营失效的默霖牌84消毒液 罚款金额(万元) 0.0018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1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2-27 处罚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613 数据来源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613 处罚类别 其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处罚内容 罚款18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共计19元
备注